物資設備部部長:
1.負責國外項目物資設備的供應和使用管理工作;
2.負責國外項目物資設備的計劃、采購、運輸、清關、驗收、存儲、廢舊物資處置等業務;
3.負責屬地國及周邊國家的供應市場、價格、清關政策的調查;
4.負責物資設備的收、發、存、領用、調撥、盤點等業務;
5.負責編制本部門的計劃、報告、報表和其他資料;
6.負責國外項目物資設備相關成本分析工作;
7.完成領導交待的其他工作。
物資設備部副部長:
1.配合部長(或負責)海項目物資設備管理策劃工作。
2.配合部長(或負責)國外項目物資設備項目市場調查、采購、供應、清關、驗收、廢舊物資處置、閑置資產調撥等事宜。
3.配合部長(或負責)負責協調現場材料使用、保供工作。
4.負責開展物資設備賬務統計、經濟活動分析工作。
5.負責機械設備進場驗收、過程檢查、維護保養、閑置資產處置等工作。
6.負責海外供應商的維護工作。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