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在項目總經濟師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局、公司頒發的經營管理制度,組織和領導部門全面工作;
2.負責召集部務會議,研究、部署部門的工作,制定工作計劃,督促抓好落實;
3.協調本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的對接、協同工作;
4.配合公司法律合同部,做好經營資料與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報送工作。配合項目總經濟師,開展項目經營管理工作;
5.參與項目策劃,負責專項經營策劃工作;
6.負責施工圖預算的管理與工程量清單的復核工作;
7.負責主合同工程計量、變更索賠、價格調差工作;
8.負責項目成本預算管理工作;
9.負責項目限量限價、分包招標、合同協議、分包結算的管理與評審工作;
10.組織對項目預計總收入和預計總成本整體情況進行評價,動態調整項目預計總收入和預計總成本;
11.負責項目自施管理工作,負責自施統計、核算工作;
12.參與工程決算、審計工作,向公司報備竣工項目經營資料匯編;
13.對項目部涉及成本、收入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進行會簽;
14.負責本部門風險管理的具體工作,重點負責經營風險、費用風險、人為風險和其他風險的預測、控制工作。組織本項目完工后問題庫的動態管理;
15.負責項目對外簽訂的各類生產經營合同管理工作,對項目生產經營合同糾紛進行協調和處理;負責組織分包合同的評審、報批和簽訂;
16.負責項目分包隊伍的公開招標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范本編制招標文件,在公司下發限價范圍內編制招標控制價。牽頭組織或配合上級單位完成分包招評標工作;
17.及時辦理計量支付、工程結算。對分包工程的結算嚴格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18.組織開展本部門危險源和環境因素識別工作,評價出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針對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管理措施或管理方案。負責對重要環境因素進行合規性評價;
19.參與項目的清標與對審、專業分包單價測算及限價審批、主要材料(含周轉材料)的計劃及使用情況的統計分析;
2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要求:
1. 專業:土木工程、造價管理、工程管理相關專業;
2. 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工作年限:具有5年及以上經營管理工作經驗,熟悉業務流程,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 職稱及執業資格條件: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有一級建造師、一級造價師等同等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5. 從業經歷:擔任過1個及以上項目經營部長或2個及以上項目經營主管;從事過海外相關管理經驗者優先。
6. 其他: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外語能力,具有較強的商務談判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條件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專業、學歷、職稱、資歷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