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負責全面組織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礦山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工作,確保礦山生產運行安全和設備設施正常運行;負責組織對礦山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進行預防性檢查及事故處理,落實相關措施;負責組織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等。
二、任職要求
1.學歷:大學本科以上,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大學專科
2.專業:安全管理、地質工程、測量工程及采礦工程等相關專業
3.執業資格:注冊安全工程師(金屬非金屬礦山)
4.年齡:45歲以下
5.工作年限:5 年以上露天礦山現場管理經驗
三、其他要求
1.掌握國家有關采礦工業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采礦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礦區開發、礦井開采、巷道開拓的設計方法,礦山壓力及巖體工程監測、礦井通風與空調、礦山安全以及礦井災害預防等技術。
2.身體健康,適應長期駐礦山項目工作。
3.具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能夠較好開展內外部對接。
4.必須具備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記錄。
5.認同企業文化,能夠快速融入企業發展。
6.C2以上駕照(特別優秀者可放寬)。
四、薪資及工作地點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