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集團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組織落實公司各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全面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參與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處理決定的落實工作;
3.組織建立、運行和演練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負責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識別和消除潛在安全隱患,確保船舶設備、救生消防設備等處于良好狀態;
5.負責安全管理文件的編制、更新和保管,確保文件準確、完整,符合審計要求;
6.組織完成部門目標績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門日常管理細則;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50周歲以下;
2.安全工程、環境工程、化工、機械、電氣或相關專業,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3.具有5年以上工程項目(現場)安全管理經驗,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熟悉國際海事法規和安全管理體系(SMS)、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標準,具備一定的消防、應急救援、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5.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良好的溝通及領導能力,能夠有效管理團隊。
6.具有中級(含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具有國企5年以上安全(運營)管理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