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在部門負責人直接領導下,負責漁港區域物業的相關工作;
2.負責漁港區域環衛工程的工作安排,做好巡查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配合部門負責人制定部門工作計劃,并按時保質完成績效考核事項;
4.負責漁港公司工程設備管理及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轉,滿足運營需求;
5.做好與行政、環衛部門的協調工作,保證工程維護等工作的及時性;
6.定期走訪業主及相關政府部門,聽取對漁港公司工程設備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出適宜的調整;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機電暖通、工程管理、物業管理、房地產管理等相關學歷專業;
2.具有3年以上漁港或商寫物業管理經驗,至少1年以上相同崗位管理經驗;
3.了解物業行業標準及相關法規,知曉物業設備設施管理、工程改造管理、消防管理、環境綠化管理、經營管理相關知識;
4.具備團隊協作精神,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中共黨員優先;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