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職責
1.參與律所招聘、選拔工作,協助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員工入職、離職手續的辦理,以及員工檔案的建立和維護。
3.協助進行員工培訓、考核和激勵工作,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職業素養。
4.其他
二、行政職責
1.負責律所日常行政事務,確保律所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維護律所內部秩序,制定并執行相關規章制度,促進律所規范化運營。
3.負責律所文件、資料歸檔、保管工作,確保文件資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其他
任職要求:
1)專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3)性格活潑,溝通、表達能力佳;
4)有律師事務所同崗位經驗優先。
5)具有自我驅動,思考力強,認真負責,能解決律所人事發展需求者優先。
(具有律所行政相關工作管理和運營能力者,薪資另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