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
2.具有工程序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有相關業績可做技術負責人;
3.專業知識扎實,精通常用照明燈具、照明設施、電氣管線、配電設備等性能及配置,工程管理知識;掌握電氣安裝技術要求及規范,CAD、辦公軟件的應用,了解本行業相關政策和法規;
4.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解決技術問題的能力。
業績要求:
1.承擔過以下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業績,工程質量合格,住建部門官網可查,并可提供其業績的中標通知書、合同、驗收證明;
2.單項合同額500萬以上帶160kVA以上的箱式變電或帶有遠程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3項;
3.單項合同額500萬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02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3項;
4.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3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0.5萬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