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新項目環保、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的工作及消防工作。
2、負責新建項目施工期間安全管理工作,主導執行安全檢查。
3、負責新設備選型、安裝、改進安全審核。
4、負責危險作業許可條件審查、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確保落實到位。
5、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職業健康、安全和環保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6、組織制定污染治理方案,保障“三廢”達標排放,危險廢棄物合規處置。
7、負責職業危害因素場所的監控,組織崗前、崗中職業健康體檢。
8、完善員工安全教育及培訓計劃,組織應急演練。
9、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現場安全檢查、協調園區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督查與匯報工作。
10、貫徹總部的安全管理要求。
任職要求:
1、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化工安全)優先;
2、從事制藥或化工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3年以上;
3、熟悉危險化學品防火防爆、使用、儲存和廢棄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熟悉易制爆、易制毒品管理;
4、工作細致,積極主動,責任心強,溝通協調能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