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項目總體的計劃、組織、實施、領導和控制,負責項目合同的執行和履約,對本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技術等全面負責,是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相關法律、地方相關法規、上級相關政策及業主方相關要求。
3.監控項目進度,確保項目按時完成。跟蹤項目里程碑和關鍵路徑,及時調整資源分配和進度計劃,以確保項目的順利推進。
4.確保項目質量符合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制定質量控制計劃,監督施工過程中的質量行為,保證本項目質量目標符合合同要求。
5.負責項目的成本控制和預算管理。跟蹤項目的費用支出,并審查和核準相關的成本申請。及時識別和解決潛在的成本風險。
6.識別并評估項目的潛在風險,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計劃。監控和控制項目風險,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降低風險對項目的影響。
7.與供應商和承包商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確保項目所需的材料和資源按時供應,并滿足質量標準。
8.與項目部團隊、業主、監理等相關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報告項目進展、問題和風險,并協調解決方案。
9.管理項目部的人員,包括培訓和績效評估。確保項目部成員的合作和協調,以實現項目目標。
10.負責建立、健全本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主持本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審定本項目安全目標計劃。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的執行。制定安全計劃,監督安全培訓,并進行必要的風險評估和事故調查。
注:具有國家一級建造師(建筑或機電專業)資格證書,工作地點隨項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