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審計體系管理
1) 制定審計年度工作計劃,定期開展審計工作,組織資源實現工作目標;
2) 項目負責人以及第一責任人,負責項目開展、過程監控以及形成結果;
3) 對審計隊伍進行建設和培養,帶領團隊推動各項審計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內部審計管理
1) 開展審計,包括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2) 項目實施方案復核、工作底稿復核以及撰寫審計報告初稿及復核;
3) 知曉內控審計方法及步驟,運用內控理念解決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4) 組織實施后續審計,落實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確保審計意見得到有效執行。
5) 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職務侵占的線索,及時轉交綜合管理部跟進監察。
任職要求:
8年以上工作經驗,5年以上大中型企業審計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管理經驗;有制造業及上市公司相關工作經驗。
熟悉會計準則、財務、稅法等財政稅收法律、法規;熟悉企業財務核算制度及流程;熟悉審計專業知識、企業內部控制;了解企業的經營業務和管理活動,熟練掌握生產、制造、采購、銷售、物流、成本核算等業務的完整工作流程,能獨立解決審計過程中的各類審計問題和突發事件。
有CPA或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