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經營管理部的監理合同后,辦理項目監理機構行文、項目公章啟用行文、負責人授權書行文等項目承接前期手續。
2、督促項目總監編制監理規劃,并辦理監理規劃總工初審,技術負責人審批的各項運行文件。
3、負責調配項目機構人員到崗到位,接受各級檢查。
4、負責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管理,包括人員月分布動態統計,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了解各項目的進度情況,并適時深入開展項目巡查工作。
6、配合財務核算項目監理人員崗位績效工資。
7、督促各項目監理機構的(完)竣工資料,缺陷責任終止證書,項目檔案移交等運行過程中的文件收集、歸檔。
8、督促各項目監理機構完成業主項目評價表,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執行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學歷,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或工程相關專業,3年以上從事工程類相關行業工作經驗,熟悉電腦辦公軟件操作,年齡35周歲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