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根據董事會或監事會會的部署,擬定審計工作計劃,報經董事會或監事會批準后制定審計方案。
2、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于審計終結后,出具書面審計報告,并報送董事會或監事會。
3、監督檢查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4、監督審計結果的落實。
5、完善內控體系,對公司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財務部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和流程,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修訂改善。
7、根據各部門計劃利潤,計劃費用和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監督各經營核算部門降低消耗、節支、增收,提高經濟效益。
8、參與經營決策與重大經營項目合同的研究、審查。
9、負責與董事會或監事會的日常溝通。
10、定期召開財務人員會議,組織財務知識學習,解決財務核算中存在的問題,提高財務人員工作水平。
11、配合外部機構對公司的年度審計、稽核檢查。
12、完成董事會或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13、組織開展集團及下屬分子公司干部數據分析,包括干部任期、離職、淘汰、能力素質測評等,為制度、標準、流程的制定做支持;
14、參與干部的調研、測評、談話等工作,促進干部梯隊建設工作;
15、根據制度要求,參與對接、組織干部的審計工作;
崗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學歷,財務,審計相關專業;
2、優秀的應屆畢業生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