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法務合規:
1.統籌配合集團公司法務審計部相關工作;
2.協助制定、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參與公司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等重要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對公司建設工程相關規章制度及其條款的合法性負責;
4.負責各類型業務合同、規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審核,參與重大合同談判;
5.負責監測、識別、評估公司業務開展中的法律風險,并及時提出問題解決方案;
6.參與業務相關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法務糾紛的處理,并提供獨立的法律意見;
7.負責對接外聘法律顧問或機構,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
8.為各業務部門提供法律咨詢與支持,為員工提供法律培訓。
內部審計:
1.負責制定單位審計相關的規章制度;
2.負責對單位內部經營情況的監督與評價;
3.負責針對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項目管理情況、資產管理情況、投資管理情況等與公司經濟活動有關的特定事項,對內設機構或個人進行審計,對重大財務支出事項進行績效分析和評價;
4.負責對內設機構領導干部開展經濟效益審計、投資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等;
5.針對單位內外部涉及的經營風險,提出審計意見;
6..負責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7.負責協助外部單位針對本單位的審計等有關的檢查工作;
8.針對單位其他所有與審計相關的事項或文件,提供專業審計意見。
任職要求:
1.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適當放寬工作經驗;
2.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
3.具備5年及以上大中型企業法務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公司法、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國有資產法、招標投標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熟悉政府、國資等相關政策及監管制度;熟悉司法流程,能夠獨立處理法律糾紛和事務;
4.具備審計、財務或風控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國家審計、財務及其他經濟法律法規,熟悉審計和財務管理的理論知識;
5.具備良好的文字功底、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6.有建設工程、企業融資相關經驗者優先,有央企、國企背景工作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