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主持本部門的工作,領導部門員工完成部門的工作任務。
2、負責部門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督導培訓,不斷地提高其管理水平、服務意識、專業技能的工作能力。
3、負責對部門員工的考核、評估,并根據工作業績進行評析,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4、組織編制物業小區公共區域的各種設備的保養、檢修計劃,運行管理,維修實務和技術指導及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收集各種工程設備技術資料、圖紙的收存管理工作,做好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6、負責房屋及公共設備設施的驗收交接工作,房屋二次裝修方案的審批及裝修的監管工作,為業主提供并創造優良的生活環境。
7、與業主保持溝通,建立良好關系,及時處理業主的報修申請。
8、審閱、編制工程設備的更新、維修、改造、報廢的計劃方案,建立良好的外協工作關系。
9、負責工程團隊的穩定管理,招聘推薦引進工程優秀人員。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有工程師或技師以上職稱;
2、具備水、電、暖、弱電、空調等多方面的工程管理專業知識,持有應急管理部(或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高壓電工作業證、低壓電工作業證(應在有效期內)。
3、具備5年(含)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經驗;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計劃與執行、控制、指導、溝通的能力;
5、能全面統籌制定預防性維修保養計劃、節能計劃、工程維修預算等各項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