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修訂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辦法。負責梳理優化內部審計工作流程。
每年末起草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及下一年度審計計劃并向公司領導和董事會報告。
按照計劃負責組織公司管理的下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制定審計方案、成立審計小組、下發審計通知、開展現場審計、撰寫審計報告、提交公司黨委審議、內部審計報告上報上級審計部門,監督整改)。
按照計劃負責組織開展公司安排的管理(含專項)審計(制定審計方案、成立審計小組、下發審計通知、開展現場審計、撰寫審計報告、提交公司黨委審議、內部審計報告上報上級審計部門,監督整改)。
每年12月組織開展風險識別(組織風險梳理、評估、更新風險事件庫并報公司黨委審議);將風險事件下發給相關部門,組織制定應對風險措施形成臺賬。
每季度跟蹤各單位應對風險進展(發放進展情況表并及時收回)
參與公司重大項目、重大改革、主要經濟合同的風險評估。
起草普法規劃、年度計劃的制定、實施、檢查總結工作。
負責法律風險排查等工作。
完善公司合規體系,修訂合規管理相關制度。
負責公司合同的合規性審查。
負責合規工作教育培訓。
每年末起草風控合規管理工作報告及下一年度計劃并向公司領導和董事會報告。
工作技能要求:
1、具有較強的寫作功底,熟悉各類公文寫作;
2、熟識國家、行業的財經法規和方針政策;
3、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
4、有較強的財務審計分析能力;
5、具有較強的協調溝通能力、抗壓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應急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