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管理體系與規劃
l ?技術決策權?:負責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組織制定技術標準、作業規程及操作規程,審批重大技術方案(如采區設計、礦井改擴建等)。
l ?發展規劃?:編制礦山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生產計劃及科技研發計劃,推動新技術、新工藝應用(如智能化開采技術)。
二、安全生產技術保障
l ?災害防治?:組織制定瓦斯、水害、頂板等災害防治技術措施,審批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對“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責任。
l ?隱患排查?:牽頭開展風險辨識與評估,監督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落實,定期審查通風系統圖、瓦斯日報表等技術文件。
三、生產運營與技術監督
l ?設計審批?:審查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探放水設計,確保符合國家規范;監督井下物探、地質補勘等技術工程驗收。
l ?接續平衡?:優化采掘部署,確保資源合理開發與采掘接替正常,避免采掘失調。
四、智能化與創新
l ?智能化建設?:主導數字礦山規劃,推動現場通信、BIM技術應用,協調子系統數據采集與系統集成。
l ?技術培訓?:組織技術人員知識更新與考核,開展安全技術交底及實操培訓。
五、合規與應急
l ?法規執行?:確保技術工作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和海外當地要求法律法規,參與事故調查并制定技術防范措施。
?應急管理?:編制應急預案,指揮搶險救援,分析事故技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