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管理
1.1參與制定并監督落實電氣專業工程管理制度。
1.2負責組織電氣專業各項工作流程的編制、上報,并監督完成。
1.3審查、監督、指導項目電氣專業的各項具體工作。
2.工程管理
2.1依據大區工程建設管理要求,對電氣安裝、調試的質量、進度等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
2.2電氣設備安裝的質量監督和調試的最終驗收。
2.3工程建設過程中電氣專業重大設計變更的審查確認和相關工程簽證。
2.4監督重要電氣專業設備監造節點驗收、出廠前的試驗驗收及設備到貨驗收。
2.5組織召開大區電氣專業范圍內的各項技術專題會議,并監督落實會議紀要要求。
2.6審核工程和設備、材料合同中電氣專業范圍內的技術協議。
2.7審核電氣專業范圍內的設備及工程招標技術文件、技術協議,電氣專業設備、材料技術評標。
2.8組織實施電氣專業設備和系統的設計優化,設法降低工程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