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負責小區的人員培訓及技術指導。
2、負責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維修、保養工作。
3、負責小區的裝修監管工作。
4、負責制定本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5、負責熟悉掌握小區內各類公共設施設備的設置作用,管網分布走向。
6、熟悉并掌握小區各類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性能,養護與維修情況。
7、負責建立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檔案。 。
8、負責水電的正常供應及用量的檢查工作,負責安排業戶家庭的有償和便民服務。
9、負責組織技術文件和設備設施檔案的接管、驗收、立卷等管理工作。
10、負責每月對服務中心水、電使用情況,對于虧損的必須查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持特種作業操作證;
2、了解國家水、電的相關法律、法規;
3、具有水、電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5、具有發現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6、具有正直、任勞任怨;
7、從事物業水電工作的三年及以上。
職位福利:節日福利、定期團建、五險、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