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集團重大海外產品引進項目跟進執行:就集團重大疑難復雜海外引進產品后續合作事宜根據業務需求與海外交易方協商溝通(包括談判、審核/起草/修訂交易合同);對集團重大疑難復雜海外產品引進項目進行履約管理;就項目合同獨立負責協調業務部門與法務就執行點的理解分歧,指導匯總執行風險及實際可行的建議解決方案,供引進投前參考;
2.參與交易談判:參與與海外交易方的談判,提出初步談判策略建議,現場即時談判及高效修訂一般條款,解決項目的一般問題;
3.審核/起草/修訂海外合同及模板文件:負責重大疑難復雜海外合同審核、起草、修訂及執行,參與討論、起草及修訂合同等模板文件;
4.出具法律意見/論證:負責與業務部門溝通,根據業務部門需求起草重大疑難復雜項目法律意見/論證,并提供建設性解決方案及/或風險防范措施;
5.管理與體系建設:結合法務部及子體系發展規劃,制定模塊年度發展規劃;制定模塊法律體系,指導下級進行法律體系建設的持續優化;負責模塊人員管理及團隊建設,包括人員招聘、工作安排與協調、績效晉升建議和團隊帶教;
6.其他:負責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任職資格:
1.統招碩士及以上學歷,法律相關專業畢業(必備);
2.英語可為書面工作語言(必備),具備良好的英語口語溝通能力;
3.有涉外法務工作經驗或涉外事務處理經驗(必備),具備醫藥行業從業經驗者優先(加分項);
4.優秀的綜合素質:有較強的問題解決能力、溝通協調及抗壓能力,耐心細致、具備團隊協作精神;
5.熟悉office辦公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