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對公司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安全監督、控制,深入現場檢查,預見、識別、評估施工現場風險,督促跟蹤整改落實情況;
2. 獨立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 負責相關行政公文、制度等的草擬。
崗位要求:
1. 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地礦類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40周歲及以下;
2. 具有3年以上礦山安全工作經驗,熟悉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
3. 具備礦山施工項目管理、組織和協調能力;
4. 具有金屬非金屬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具備較強的寫作水平;
5. 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工作踏實,吃苦耐勞,身體健康,適應礦山工作環境;
6. 具備良好的口頭表達與溝通能力,擅長各級安全管理培訓,善于通過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并制定相應解決方案;
7. 工作地點為井陘縣,服從公司統一調配。
工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