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獨立負責物業場所內的水、電、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確保其正常運行和完好;
2.定期巡視項目,掌握公共設施及消防設施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如發現有損壞隱患或其它不正常的情況,及時組織搶修,以確保公共設施完好,設備運轉正常;
3.重點偏強、弱電(消防、監控)的日常維護及兼顧維修;
4.所轄區域內施工跟進及現場監管及相關質量驗收;
5.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要求:
1.統招本科以上學歷,機電、電氣工程相關專業;
2.持低壓電工證、高壓電工證(硬性要求);
3.一年以上物業公司、工業園區維修服務工作經驗優先;
4.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團隊協作、組織及溝通協調能力,具備辦公軟件基本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