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f Engineer全面負責船舶機械、電氣和動力系統的安全運行、維護和管理。1. 輪機設備管理與維護
1.全面負責船舶動力系統:包括主機(Main Engine)、輔機(Auxiliary Engine)、鍋爐、泵浦、管路、舵機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制定維護計劃:按照船舶維護體系(如PMS計劃維護系統)和制造商要求,組織定期維護、檢修和備件更換。
3.故障處理:對突發機械或電氣故障進行診斷、搶修,確保船舶適航性。
安全管理與合規
1.確保符合國際公約:嚴格執行SOLAS(海上人命安全公約)、MARPOL(防污染公約)等法規,確保輪機部操作符合環保和安全管理要求。
2.監督防污染措施:管理油水分離器、污水處理系統、廢氣排放等,防止污染事故。
3.應急響應:在機艙火災、進水、主機失靈等緊急情況下,領導團隊執行應急預案。
人員管理與培訓
1.團隊管理:分配輪機部船員(如大管輪、二管輪、電機員等)的工作任務,監督其值班和操作規范。
2.培訓與指導:對新入職或低級別輪機員進行技術培訓,提升團隊專業能力。
3.績效考核:評估下屬工作表現,向船東或管理公司提交報告。
4. 技術監督與報告
備件和物料管理:監督備件、燃油、潤滑油的申領、使用和庫存,控制成本。
1.技術記錄:填寫《輪機日志》(Engine Logbook)、維修記錄,并向船東或管理公司提交定期報告(如油耗分析、設備狀態報告)。
2.塢修與檢驗:協調船舶進塢修理,配合船級社(如DNV、CCS)的檢驗工作。
5. 成本控制與節能優化
燃油管理:監控燃油消耗,優化主機工況以減少油耗(如調整航速、使用經濟航速)。
預算控制:在船東授權范圍內,合理控制輪機部維修、備件和物料采購成本。
與船長及岸基協作
1.協同決策:與船長保持密切溝通,確保船舶航行安全與操作效率。
2.岸基支持:及時向船東或管理公司匯報重大技術問題,申請必要的岸基技術支持。
其他職責
1.新技術應用:推動節能技術(如廢氣鍋爐、軸帶發電機)或數字化管理工具的應用。
2.事故調查:參與輪機相關事故的調查,提出改進措施。
關鍵能力要求
1.技術權威:精通船舶機電系統原理和現代輪機管理技術。
2. 領導力:具備團隊管理和應急指揮能力。
3.合規意識 :熟悉國際海事法規和船旗國要求。
4.溝通能力:能與船員、船長、岸基管理高效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