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項目部全面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好各分部分項工程交叉施工中的技術問題,對搞好施工安全技術負直接管理責任,對項目上出現的技術問題負主要責任。
2、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學習并貫徹執行各項技術政策、技術規程、規范、標準和技術管理制度。貫徹執行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3、參加施工調查、圖紙會審、工程洽商、設計變更及設相關交底并督促作好記錄。負責主持整理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索賠資料。
4、負責編制項目管理策劃、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含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如高支模、高空連廊、超限梁板等,并向有關技術人員進行交底,并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的落實情況。
5、規劃施工現場及臨時設施的布局,負責規劃編制各階段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6、主持“制定項目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管理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組織對在施工程質量定期進行檢查評議;督促檢查生產班組開展自檢、互檢和交接檢,開展創優質工程活動。
7、負責組織樣板間、樣板段的施工,項目組織驗收合格后,再報建設
監理織驗收同意后再進行下道工序。
8、參加對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事故處理技術方案的編制。對施工中容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制定預控措施,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要及時上報;
9、審批分包商的施工方案,監督總體方案的實施;
10、組織關鍵工序的檢查驗收工作,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驗收工作,負責對特殊及關鍵部位的施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參與現場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吊籃等過程管理控制保證安全生產;
12、組織項目各項規劃、計劃的制定,協助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的成本、安全、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13、負責主持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