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財務體系建設,戰略統籌財務工作目標績效方案規劃與執行,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標準和內部控制體系,科學建立財務核算體系,健全財務核算制度,組織財務基礎核算,提供準確、及時、完整的會計信息;
2、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制定資金規劃,保障項目投資和生產經營資金需要;加強資金預算管理,做好資金籌集和分配,保證資金預算平衡;嚴格執行《業務審批和資金支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三個一律”規定,實現資金安全;
3、建立健全公司資產管理體系和制度,建強資產管理專業線,建立投資預算管理標準和體系,并監督各部門落實;參與公司各項投資的分析決策,提供數據分析和財務支持;參與各項資產的驗收管理,及時完成轉固及資產管理事項,組織資產年度清盤,確保資產安全;加強不良資產清理、分析、處置,呆滯異常物資價值最大化處理;加強合同管理,審核合同和各節點結算,并做好檢查監督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風險;
4、按保質保價保量經營策略,精準產品銷售價格,制定保證銷量和利潤目標的價格方案;統籌做好系統性隆本工作,按隆多少價降多少成本的原則,對研產供銷人管服等各環節實施保質保價保量改善工程項目,保證利潤目標實現;
5、堅持成本領先戰略,建立生命周期全價值鏈成本管理,建立健全全面成本管理體系和全生命周期價值鏈管理體系的搭建;強化成本、預算和資產管理三大專業線和業務平臺的對接、服務和保證,完善和精準各業務線成本定額和控制標準,保證最低的成本目標實現:
6、根據年度發展目標和產品研發規劃,編制全面預算及實施方案,做好公司級利潤、成本保證等KPI經營指標設置、制定、下發、跟蹤,及經營利潤成本分析/改善;健全財務類效能指標,完善KPI指標,編制績效考核報告,及時、準確地提供績效考核信息;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建立平衡計分卡績效評價體系,提出改善意見,落實工作目標計劃,提升運行質量:
7、配合集團審計部,對基本建設、裝備投資和人員離職等事項編制并實施審計計劃。根據審計報告及審計建議,完成審計建議整改項;深入業務各環節,對公司及各部門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和風險管理;
8、加強業務和財務合規化建設,關注研究最新稅法政策,按照財稅制度,制定財稅管理規劃,科學制定稅務和財務管理方案,規范財務核算,防范企業稅務風險。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規劃,在條件具備時,完成高新企業的申報工作,保證高新技術企業目標實現;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稅負,增加企業收益
9、充分項目投資配套優惠政策和政府部門的其他優惠政策,積極做好項目投資優惠政策的爭取工作,充分利用好優惠政策,確保用足到位;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規劃,完成高新企業的申報工作,保證高新技術企
業目標實現。
10、完成集團中心和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