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區政府部門制定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在項目經理和負責人的領導下,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和參與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落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三、參與編制與施工組織設計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
四、督促有關部門在簽訂施工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
五、努力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積極及時地進行現場處理,參與事故調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
六、協助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消防現狀,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匯報安全工作。
七、定期開展安全防火教育,宣傳巡查,教育作業人員遵章守紀,堅決制止違反安全防火規定的行為,及時報告,提出處理意見。
八、參與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吊桿、塔吊、安全設施和機械設備的驗收。
九、.負責消防設備的管理、日常檢查和維護,保持消防設備的良好性能。
十、對安全防火重點部位和特殊工種的明火作業班組,做好安全崗位交底檢查工作。
十一、做好安全消防資料的積累和整理工作,抓好施工現場的規范化管理,定期檢查并做好內部數據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