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建或二建 機電 優先。
1.經授權組建項目部,確定項目部的組織機構,選擇聘用施工隊伍,根據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確定管理人員職責,并定期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2.負責在本項目內貫徹落實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總體目標,主持制定項目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3.負責對施工項目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組織制定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
4.嚴格履行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和與公司簽訂的“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并進行階段性目標控制,確保項目目標的實現。
5.負責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組織辦理工程設計變更、概預算調整、索賠等有關基礎工作,配合公司做好驗工計價工作。
6.負責對施工項目的人力、材料、機械設備、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7.嚴格財務制度,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分析與核算。
8.強化現場文明施工,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突發性事件。
9.協助公司完成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工作。
10.負責協調處理項目部的內部與外部事項。
11.維護甲方、總包、設計、監理、物業等相關參建單位的關系。
12.做好安全管理,定期檢查施工機具、線路、安全防護用品,現場施工有安全防護,遵守甲方總包對安全施工的要求。
13.做好技術管理,完成圖紙答疑、施工技術交底、為材料設備采購提供參數,各分部無質量問題。
14.資料管理、編寫項目施工資料、驗收移交資料、繪制竣工圖,所有項目資料的收集、制作、存檔。
15.做好材料管理,按工期與現場情況,制定材料訂購計劃,做好現場材料管理。
16.做好成本管理,做好工作日志,記錄發生費用,回收票據。
17.做好設備管理,現場機具不缺少、不閑置,損壞及時報修,做好流通報備,工人勞務用品及時發放。
18.做好人員管理,及時根據項目進展要求,做好人員計劃。
19.做好進度管理,按現場的要求、結合公司情況,合理掌控進度。
20.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
2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