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秩序部全面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和完善秩序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監督指導部門規章制度的執行和安防預防措施的落實;
3.負責擬定秩序部各項工作計劃(含周、月、年計劃)并執行;
4.負責組織落實秩序部相關技術文件和設備檔案的接收、建立和管理工作;
5.負責制定秩序部設施設備保養計劃,負責秩序部采購計劃的編制工作并組織落實和檢查;
6.負責組織消防安全宣傳及項目消防管理工作,擬定消防演練、演習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
7.負責項目消防、安防器材和設施設備的管理,建立有關消防、安防器材的設施臺帳;
8.掌握項目安防工作的規律和特點,負責項目內部治安、消防、車輛等安防工作并進行有效地監督、檢查、指導,不斷提升服務品質;
9.熟悉相關操作規程及表單運作要求,不定期對各崗位工作進行巡視,監督、檢查各崗位工作質量并不斷優化作業流程,保障項目工作正常運行;
10.執行政府部門制定的有關行業安全法規,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各級安全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積極做好各項突發事件的緊急預案的落實工作并做好定期培訓及預演工作;
11.負責秩序部員工專業技能培訓、員工工作考評及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務意識;
12.檢查各班次人員的交接班質量、履行崗位職責狀態,掌握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做好員工的傳幫帶工作并對不稱職者提出糾正及處理意見;
13.負責管轄區域治安、消防部門關系維護,負責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4.對不安全因素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及時進行跟蹤,對重大事件要果斷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15.負責組織公司危險源的排查、識別和評價及與安全有關的其他信息的收集、獲取和更新;負責危險源的日常檢查及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的檢查,制定糾正預防措施;
16.負責客戶滿意度秩序服務內容的提升與整改,處理與秩序部相關的投訴;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