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根據集團公司和運營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協助運營公司總經理做好分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實現分公司經營管理目標。
2、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各項工作,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認真組織全體員工做好物業服務項目區域的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工作,及時處理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問題及突發性事件。
3、負責分公司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安全防范工作制度,開展消防、防盜、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整改。需要大修整改的設備設施及時維修與整改或保全免責文件,并對消防和其他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4、負責接受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成員的監督,受理業主來訪、投訴等事宜,并廣泛征求業主、使用人的意見,梳理歸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糾正,對重大投訴及時做好回訪工作。
5、協調政府關系,協調園區接待事務。
6、接受公司相關部門對分公司工作的監督、檢查。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任職要求
1、年齡30-40歲,大專以上學歷,管理類、經濟類、工程類;具有物業項目管理服務經驗及相關的專業技能;2、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
3、具備豐富的物業管理專業知識,熟悉現代化物業,熟悉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運作模式和作業流程,同時對工程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具有一定了解;
4、工作責任心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5、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和辦公自動化設備。
6、有外拓經驗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