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指導完成各專業設計任務書,并對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 2、監督、指導各專業設計單位完成設計工作,對質量、進度進行過程管控; 3、協助完成項目設計的預評審和正式評審,并完成審批工作; 4、對重大設計變更進行判斷和把控;管控其他變更,判斷變更的合理性并編制下發;
5、對項目設計成果、過程管控、實施效果等進行總結;
6、完成相關會議及設計評審后的紀要編寫;
7、樣板材料選樣,組織小樣定樣和樣板墻評審;
8、關鍵節點檢查及整改跟蹤(樣板區/房、標準層、交付等);日常檢查及整改跟蹤(按圖施工、實施效果、現場施工發現的圖紙錯漏碰缺等);
9、組織各專業設計供方選擇階段的供方考察、詢價、審批、合同簽訂; 10、設計供方資源拓展,配合集團建立區域庫; 11、設計供方履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