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一)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確定人員崗位職責,全面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工作方案;
(三)簽發工程開工或者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和工程竣工報驗單等;
(四)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等;
(五)審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六)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七)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和審批工程延期;
(八)審查施工分包單位資質;
(九)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十一)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十二)審核簽認分部及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審查竣工申請、組織竣工預驗收并參加竣工驗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監理資料;
(十四)當發現重大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應協同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任職資格:
1、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工程監理工作經歷;
2、具有工程類大專以上學歷、十年以上相關工程施工管理經驗,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3、熟練操作辦公軟件,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具備房建、工業廠房、市政等相關工作經驗;
4、具備較強的協調溝通能力,具備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具備較強的工作適應能力,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5、年齡40歲以下,無不良嗜好,熟練駕駛;
6、項目工作地點:保定市徐水區或者南二環
7.項目年后開工,提前確定人員。
職位福利:節日福利、五險、通訊補助、包住、包吃、駐場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