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對發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電力變頻器、電力電子設備等電廠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例行保養;
2、清潔和潤滑設備,更換老化和損壞的零部件,并進行必要的調整和校準;
3、檢查設備的絕緣狀態,并進行絕緣測試;
4、修復設備的故障和損壞,包括更換元件、電纜、傳感器等;
5、編寫和更新設備的維護記錄和報告。
6、負責發電設備的故障診斷和排除故障;分析故障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并進行修理;測試修理后的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
7、負責鍋爐房的鍋爐系統等設備運行、維修保養、水質檢測等工作負責鍋爐的開、停爐操作,監視與調整鍋爐水位與氣壓,掌握設備運行的技術狀況,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9、做好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年度檢修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定期檢驗。
有水處理證、高壓電工證、鍋爐證的優先考慮。
原標題:《發電站運維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