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上級部門和地方政府布置的安全環保生產工作任務。
(2)負責新園區項目建設、試生產等安全環保管理工作。
(3)負責新園區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4)負責新園區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目標、指標的設立,并且監督執行情況。
(5)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評價、考核新園區各部門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開展新園區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并落實整改。確保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處于受控狀態。
(7)負責新園區動火、動電和受限空間、高處、吊裝、動土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及現場監督管理。
(8)負責組織新園區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等應急演練工作。
(9)負責新園區固體廢棄物的防護、分類、處置的管理,負責危險廢物的合法轉移工作。
(10)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措施、有關工業衛生措施和三廢治理的的可行性研究、評審和竣工驗收;參與新產品向生產過渡有關安全問題、有關工業衛生措施和三廢治理的評審工作。
(11)負責與化工園安監、環保、消防等地方政府部門的外部溝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化工工程、化學等相關專業或有相關工作經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40周歲及以下,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化工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資格者優先。
三、職位福利
六險二金、績效獎金、交通補助、采暖補貼、定期體檢、免費班車、高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