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為群眾、企業提供法律咨詢。
2、排查調處群眾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3、參與處理重大群眾性糾紛、重大維穩事件。
4、開展法治宣傳活動。
5、完成駐點單位交予的其他工作。
人員要求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2、具有政法機關、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
3、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以及公文處理能力;
4、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能獨立承辦崗位工作要求事項。
此為派駐崗位,地點在南山區,包干制,介意勿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