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4.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5.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6.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7.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民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房屋建筑、機電、電氣、給排水等專業;2.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時間5年及以上;3.具有石化類專業及項目經驗者優先考慮。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交通補助、餐補、定期體檢、員工旅游、高溫補貼、節日福利、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