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要求:
1.28-40歲,中技以上學歷,1.70米以上,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以及隨機處理安全、消防突發事件的能力;
3.工作認真負責,敬業、樂業,熟悉物業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治安、消防管理條例;
4.持有(助理)安全主任、物業管理員上崗證、消防資格證優先;
工作職責:
1.熟悉安管部各崗位職責和人物,掌控本轄區治安保衛工作的規律和特點;
2.定期檢查消防工作,提高全體保安員的思想動態;
3.積極做好保安員的思想工作,及時掌握保安員的思想動態;
4.領導全體保安員做好小區內治安、交通、消防、訓練和演習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