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教師職位職責/工作內容
崗位職責:
1.大專以上,書法相關專業,硬筆、軟筆書法愛好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2.參與硬筆、軟筆書法相關課程的研討、培訓、學習,能夠快速掌握有效的教學方法;
3.熱愛教育事業,對待學生和家長要樂觀積極;
4.嚴格按教學大綱標準授課,適應不同校區環境以及民辦學校教學指導安排;
任職要求:
1.書法、幼教、教育相關專業,普通話標準,有硬筆、軟筆書法教學經歷者優先;
2.熱愛教師本職工作,教風嚴謹,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認真負責地完成教學任務;
3.做事踏實,有責任心,有團隊合作精神善于與家長溝通;
4.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教學安排;
5.較好的書法功底,熟悉少兒硬筆、軟筆的教學方法技巧。
晉升崗位:硬筆書法教師——教研主任——中心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