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本院工程項目質量、技術管理工作,建立項目技術和質量管理體系,制定項目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計劃并落實;
2、貫徹執行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規程和政策;
3、負責技術問題的研討,解決項目設計、施工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處理審核人與校核人、設計人的技術分歧,有權裁定;
4、根據公司下達的季度、月度目標及項目要求制定合理的各部門、各專業的進度計劃要求,并實時監督把控。
5、負責公司新技術開發和技術管理工作,組織解決生產過程中的技術關鍵和重大問題,對問題進行分析總結;
6、代表公司參加項目評審會;
7、制定院內技術與質量標準,提高院內生產設計質量和設計能力;
8、審核設計方案、施工圖及設計技術變更;
9、組織設計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全面提高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定期組織圖紙質量抽查工作。
10、負責協調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關系;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