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編制、升版已開工項目施工方案、采購技術規格書、工作程序、材料需求計劃、加工計劃、質量計劃、變更澄清等技術文件;
2.對所負責子項進行工程總結,并提出優化建議;
3.負責管轄范圍內技術文件的跟蹤和技術清單的建立;
4.負責經驗反饋工作的編制;
5.負責對不符合項工作的處理;
6.參與供方評價、合同的技術談判;
7.對施工隊、廠和外協單位進行技術管理與指導;
8.負責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9.參與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開展、實施以及結題驗收;
10.參與施工工法、專利、科技進步獎的編制與申報;
11.負責產線廠家及設備的調研以及確認方案
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接受外派,具有核電鋼結構技術管理工作經驗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