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制定和完善酒店消防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并推動落實。
2.負責酒店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設施設備完好有效。定期安排專業人員對消防系統進行檢測和維護,建立消防設施設備檔案。
3.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檢查,對酒店各區域進行全面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跟蹤整改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4.制定消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消防技能演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5.在火災等緊急情況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酒店員工和賓客進行疏散、滅火等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通道暢通。
崗位考核指標:
1.制度執行情況:消防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的完善性和執行率,以制度文件和實際執行記錄為考核依據,執行率應達100%。
2.設施設備完好率: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需達到98%以上。
3.隱患整改率: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率要求達到100%,依據隱患排查記錄和整改反饋報告進行統計。
4.部門協作滿意度:酒店各部門對消防工作的協作滿意度應在90%以上,通過部門間的滿意度調查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