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破產項目債權申報與審核、組織召開債權人會議;
2、制定破產清算程序中相關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服務;
3、起草法院所需各類文書報告及處理相關訴訟、仲裁事務;
4、對不良資產項目進行全面盡職調查,根據現場情況出具盡調報告;
5、對債務人資產處置方式進行分析,提出訴訟或者非訴的解決方案;
6、制定不良資產處置流程,出具相應法律意見書,擬定各種法律文本、制作相應法律文書;
7、參與與職工、債權人、意向投資人等相關方面的談判,設計、擬定相關工作方案;
8、通過訴訟、仲裁、強制執行、債務重組等法律途徑進行不良資產處置,熟練運用各種法律工具有效推進案件辦理;
任職要求:
1、法學專業;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執業3-5年);
3、有企業破產清算、經濟類案件者優先考慮;
4、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適應適當出差;
職位福利:餐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