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人傷案件的跟蹤,醫院復勘、傷殘復勘、陪同評殘,
2、調解與訴訟方案上報、調解、索賠計算上報等全流程處理;
3、負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兩核標準,在規定時效內完成權限內的人傷案件審核及超權限案件的初審上報工作;
4、負責指導、參與人傷事故性質調查、醫院查勘、交警隊核查、工作收入及護理人核查、小額案件索賠等工作;
5、負責訴訟案件、追償與代位求償案件的處理。
6、負責跟進人傷、訴訟相關委托第三方機構處理案件的協調處理。
7、負責查勘定損崗與單證收集及理算崗的專業技能培訓與日常作業指導;
8、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年齡40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法律相關專業,有1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驗;
2.持有駕駛證,能獨立駕駛;
3.人品正直,責任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