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對公司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和運行有效性進行定期評價;
2.開展下屬企業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
3.對股份公司下屬企業經營者進行任中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
4. 根據公司年度審計計劃組織審計監督專項,指出存在的風險和缺陷,提出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5、完成其他領導交辦事項。
任職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學歷,審計、財務、金融、經濟學、企業管理、貿易與物流管理等專業;
2. 具有注冊會計師、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物流管理類、計算機類專業資格證書者優先考慮;
3. 3年及以上審計工作、財務管理或內控建設、評價工作經驗;
4. 較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