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認同中原華信集團及華信陽光教育集團企業文化和發展理念,熟悉中原華信集團和華信陽光教育集團相關管控流程及考核制度;
2.身體健康,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心理素質良好,能承擔繁重而復雜的工作;
3.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遵紀守法,依法履行教師職責,無犯罪記錄;
4.符合崗位任職條件要求,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
5.有開拓創新精神,認同教育集團管理理念,有信心完成學校管理工作的各項任務指標。
二、崗位職責:
1.做好教育教學工作,保障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
2.做好相關教務工作,對學校教務安排的各類工作進行落實。
3.做好學生考試工作,按照教學大綱所規定的教學目標,科學命題,公正閱卷。
4.做好課程輔導和答疑,作業和考卷批改等工作。
5.做好備課教研、業務培訓等工作。
三、任職資格:
1.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心理學相關專業或具有心理教師資格證
3.閱歷: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師范類院校、非師范類院校的師范專業入職可不考慮教師資格證,但專業須與所教學科一致,入職兩年內須考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
4.年齡:65歲及以下
5.其他:中級及以上職稱不受學歷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