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工作,包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等;
2.負責檢查和維護園區的消防設施,定期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3.如有商戶裝修改造,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理和監督,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4.負責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具、設備不丟失、不損壞;
5.負責做好園區消防設施的檢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等相關工作;
6.負責每日巡查高位水箱、水泵房、濕式報警閥。
二、任職資格
1.年齡在 45 周歲以下,具備三年以上消防設備維修實際工作經驗。持有國家認可的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與消防設備維修相關的專業資質證書均可優先錄用。
2.精通各類消防設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的操作流程、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
3.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能夠準確解讀設備圖紙和技術文件,依據標準要求對設備進行合理調整、精準維修與定期保養。
4.具備敏銳的設備故障診斷能力,能夠迅速定位并有效解決常見的消防設備故障,如消防管道因腐蝕、老化或外力破壞導致的漏水問題,報警系統因線路老化、短路、斷路引發的誤報或失靈故障,以及消防泵、風機等關鍵設備運行異常等情況。
5.熟練掌握各類維修工具和檢測儀器的使用方法,能夠在故障發生時迅速響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搶修,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6.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對消防安全工作充滿使命感,始終將保障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作為首要職責。
原標題:《消防維修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