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全面主持律所的管理工作,制定發展戰略規劃, 推動各項戰略規劃的落實;
2.對律所各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管理,實現各部門的年度工作任務要求;
3.負責建立律所組織體系和業務體系,建立、完善管理體系,推動律所的管理進程;
4.審定律所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任職要求:
1.本科或以上學歷,執業5年以上并無處罰處分記錄;
2.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領導能力及出色的人際交往和社會活動能力及敏銳的洞察力;
3.良好的戰略規劃、統籌能力,擅長組織和協調。
律所提供:自主研發的辦公系統賦能、每年一直兩次總結交流會、促進總所與分所緊密聯系、共同發展,優美的辦公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