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協助分管領導開展相關工作。統籌負責京津冀地區的運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實施京津冀項目業務線索的整合、挖掘、對接、研判工作。
2.負責鏈接供應鏈、高校、資本等資源,提供技術轉化與企業培育。
3.區域拓展方面負責對接區域各地政府,深度挖掘需求,進一步擴大合作網絡。
4.負責對產業深度理解和資源鏈接,掌握京津冀重點產業的產業鏈特征與發展路徑,對接關鍵企業機構。
5.負責跨區域協作,熟悉三地政策差異,具備資源整合與協同談判能力。
6.負責結合合作區域資源稟賦,提升運營服務效果
7.負責公司上級領導、公司分派的其他任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