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1、 負責公共設施、設備的定期保養、維修計劃的落實;
2、 負責巡視、檢查設施、設備、日常的維修、養護及管理;
3、 接受工作安排、專業知識的培訓及考勤、考核、獎懲;
4、 負責責任區內給水、電系統設備和設施的檢查和維修;
5、 負責所有送風、排風設備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
6、 負責排水管、排水井檢查維修、疏通、清理工作;
7、 負責樓層有關水、電、辦公方面的維修及處理工作;
8、 負責責任范圍內運行檢查、維修保養及各種記錄的整理、完善工作;
9、 執行上級指派不限于上述范圍之工作。
任職要求
1、中專技校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
2、具有物業行業相關從業經驗,強電等相關工作經歷,熟悉掌握各項設施設備運行原理及實際維護保養經驗;
48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