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有效行使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2、負責質量體系文件的制定、完善和更新,收集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項通知要求。
3、堅持質量原則,拒絕不合格藥品入庫,有效行使否決權;憑《驗收單》、《隨貨同行單》、《銷售退回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按法定標準和質量驗收規程細則對購進藥品、銷售退回藥品逐批進行驗收。
4、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匯總、分析、上報、銷毀,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5、負責藥品質量的查詢和藥品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報告。
6、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對質量問題藥品的召回;根據各級藥監部門和上級部門通告,負責對經營藥品緊急情況的核查。
7、協助質量管理員開展對員工藥品質量管理教育、GSP培訓
8、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績效獎金、加班補助、帶薪年假、節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