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治安措施;
2.加強對要害部位、重點部位和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安全;
3.反恐防暴器材定期檢查,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反恐會議、培訓演練;
4.對消防器材及微型消防站日常檢查管理,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積極參與每周一次培訓演練
5.按時開啟和關閉門禁,對轄區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其能正常運作,對賣場公共區域進行巡視,維護賣場的正常秩序及安全,巡視中發現可疑人員、可疑現象及時向上級報告,同時按規定采取措施,阻止可能發生的危險行為;
6.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停車場設施設備的責任;
7.負責按季節性綠化區域養護工作。
聘用標準:
1.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服務意識;
2.身體健康,可以接收夜班,無不良嗜好;
3.持有保安證,40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