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制定和修改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2、監督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
3、組織隱患排查、識別作業場所的風險點;
4、開展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5、組織消防演練、應急疏散等實戰培訓;
6、配合政府安監部門檢查、提交整改報告;
7、維護安全臺賬(培訓記錄、隱患排查、設備檢測報告)等。
任職要求:
1、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年齡45歲以下,可以長期在平谷發展優先考慮;
2、有兩年以上生產企業安全員工作經驗;
3、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風險預判能力、突發事件應變能力。